在中國歷代為五倫定義的文化中,應該是只有「父子有親」這一倫部份的定義是正確的。不過在生物界裡,舉凡蟲、魚、鳥、獸的生育、養育、乃至於教育也都是「親」(註1),只不過是,牠們都是父母對子女單向輸出的「父母有親」,並且是短暫的;而人類不同於其他生物的,乃在於人類有文化的記述與傳承,在為人父母一方的生、養、教三者大都是完整的,另一方面兒女也會知道反哺,是一種恒久與雙向「父子有親」的關係;至於在人倫中,發生了「父母棄養(育)、兒女棄養」的不幸情形,則屬於變調與無常的血親關係,但是當棄養的情況發生的時候,也會有彼此有著沒有血親關係的人,有領養和俸養的感人情節發生,這也就是人類勝過其他生物的地方,所以人類在定義五倫中的父子一倫時,在強調與發揚常態的、正常的「有親」關係,而非變調與無常的「斷親與無親」的情況。
談到父子之間的關係,孩子十五歲以前,做父母的幾幾乎掌握了孩子的生存權,這段期間內,孩子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並不足夠,也沒有獨立生存的機會,所以非常的信賴與依賴父母;但是在最近的新聞報導中,有很多父母因為自己判斷的錯誤,導致人生中有所挫敗時,因承受不了壓力,而將孩子一起帶上黃泉路的諸多不幸事件,它証明的是,父母「無親」的時候,行為更不如禽獸,禽獸至少會將孩子養大後,再逐出獨立自主(大象為12歲),而不會去傷害他;至於鮭魚,每年都會有上百萬隻集體返鄉,並在歷盡千辛萬苦後,到逹原出生地產卵,卵子受精後,再以身殉,做為未來孵化小魚成長的食物來源,則更是顯得壯烈無比了,有句成語說的很好:虎毒不食子。反觀人類,有些做父母的,好像失去了人性。
我們時常在講經驗傳承,同樣的,孩子長大在社會上做事後,常會遭遇到壓力,做父母的要用自己的智慧去輔導孩子或者用親情支持的方式陪著孩子成長,而不是一昧的要求孩子順從或者放任孩子不理以及不聞不問的,果真如此,這種父母也是屬於「無親」的一種;當然了,會有「無親」父母的孩子,在遇到天時、地利、人和能夠相配合的時候,也會有功成名就的機會,不過這畢竟是少數的特例,人類並不鼓勵,至於這類人所寫出勵志的個人傳記,多為其個人的錦上添花性質,而他要的只是希望賺到大眾的版稅,這和藝人為現金卡代言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後者會害人,而且會害很多人而已,所以說,這些傳記的文學作品,看看或者聽聽就好了;另外有一種對比的父子關係是,演藝界有位男藝人,和三國時代的一位領導人同姓,父親為醫生,生了九個孩子,個個事業有成,不是醫生就是企業家,結果父親老了,只丟給這位男藝人俸養,平日更是不相往來,不只省了這筆支出,等九十歲的老父親死了,也都未出面辦理後事,也有一種做子女,自己不學好,終日無所是事,或者棄父母於不顧,到頭來等著分遺產的,這些人的人性表現,都令人感到很恐佈;以上所說的都是父子關係非「常態」的兩極化的情況,接下來說一些中性的情形,也就是有很多「無親」的父母,在孩子功成名就後,自己潦倒了,却擺著一付:我是你父母。的姿態出現。而做子女的也無怨無悔的接受了,演藝界不就有很多這種例子,做子女的這種表現,也就是人性可貴的地方了。有很多人會說:在現在的時機,做父母的連自己的都顧不了了,對於兒女的疏於照顧也有無奈與不得已的時候,不能要求與苛責他們太多。
嚴格的說起來,在子女結婚成年或者能穏定的立足於社會後(意味獨立自主),父子間的父子有親關係的意義就產生了變化,此時彼此間的心態也都要有所調整。有些做子女的,在獨立自主後,賺錢不夠花,還伸手向父母要錢,不僅要的人不對,給的人更不對;另外也有一種做父母的,在子女婚前還無法獨立自主的時候,就整天的摳子女的錢,不管是惡意的掠奪,或者是善意的強迫存錢,都根本是殺雞取卵的做法,對於這兩種的父子,寄望於他們未來會有良好的互動關係,簡直就是緣木求魚。健康的觀念和做法應該是:子女結婚成年或者能穏定的立足於社會後,拿錢給父母是俸養,向父母拿錢則是屬於借貸,不僅要還,還要加計利息;這意味的是,孩子在獨立自主之前,家庭的資源屬於大家所共有,成員多拿或少拿了,不會有人去計較,但是在獨立自主之後,家庭的資源就是屬於公有的,成為家族成員的人,不能隨便拿,做父母的也不能隨便給;至於父母生前預做財產的處理以及死後遺產的分配問題,則是兩碼子事,不能混為一談;在說到父母的財產問題,民法規定,孫子女都有繼承權,為了避免造成兒女間的兄弟鬩牆以及親人反目,做父母的在生前,將財產預做妥善的分配與處理,也是一種另類的父子有親的做法。
在談到孩子獨立自主的觀念與問題時,是有很多的主、客
觀環境與條件因素的不同,而不能一概而論的,例如經濟
上的、婚姻上的、年鹷上的,或者甚至是健康上的等等,
但是個人所主張的獨立自主,是屬於在一般正常的情況下
,而非特殊與例外的情形,只要孩子獨立自主(結婚了)
或者在逹到了一定的年鹷(暫定35歲好了),人類就要多
多學習生物界的法則:做父母的要狠下心將獨立自主的孩
子「趕」出生活圈,而能夠獨立自主的孩子也要收拾行囊
,離開父母與長輩的生活圈;前者在告誡不肖的父母:孩
子不是你們個人的私產,後者在警告不肖的子女:家族中
的公有資源,不能任由那一個人任意取用,而這種觀念真
正的本意,是在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的人格,而非無親與無
情的主張,(所以說,即使在實質上做不到的時候,在精
神或者情感的處理上,也一定要做到),對於離開後的家
族或家庭成員,則以連繫的方式維持親情,等到父母老邁
之時(暫定80歲好了),做子女的就要回到父母的身邊,
力行為人子女的孝道:晨昏定省。捨不得放手的父母,抗
拒獨立的孩子,兩者彼此之間,多少都會有著:滿足做父
母的成就感,以及掠奪更多公有資源的私心。其最終都不
會有良好的結果關係,讓我們仔細看一看周遭的人,十之
八九是不是這種情況呢?
其實以上所說的種種都不是重點,本文重點是在強調父子
間的親情。對於親情的看法如何,在智慧語錄中有一句:
親情不是用族譜寫的,親情不是用嘴巴說的,親情是要用
心去經營的。就做為第二倫的註腳與結語。

今天看到聯合報A15版的投訴:棄養老人未必子女的錯,內容和文章很契合,我也有同感,故而摘錄全文,以為天下父母之戒,不過內情我不是很清楚,如果可以話,做子女的不妨:放下過去吧: 又有老人被遺棄報導,這次是名老父親,報導中也採訪一些局外人,責怪當子女的不孝,不該置老人於不顧 我想,事出必有因,眾人應該先了解一下,被遺棄的老人,可曾盡過當父親的責任?如果他在年輕時抛妻棄子,不管妻子兒女的死活,只顧自行在外享樂,老來生活沒有著落了,才想起自己是有兒女的,他值得同情嗎?如果兒女們從小在沒有父親的狀態下成長,突然要他們奉養老父,他們無法坦然接受,似乎是可以理解的,為什麼不見社會大眾指責遺棄子女的父親呢?
這兩天報載父親殺兒子的新聞,肇因於三十幾歲的兒子,也結了婚了,還向父母要錢,需索不斷,還恐嚇要燒房子殺父母,這就叫做養不教,父之過,結果都要自己去承擔的,唉
今天報紙登嘉義的婆婆率人到東石鄉談離婚,結果把媳婦打到重傷,這就是婆婆沒搞清楚,自己沒把兒子教好,干涉孩子的婚姻她沒弄清楚家族的意義,還以為結了婚的子女,仍然是自己家庭的子女,真的是一個觀念錯,結果是全盤皆錯,做父母的錯了
今天報紙登一個單家庭的十五歲女孩偷嚐禁果,被母發現而責罵,結果男友想脫困,要女孩把母親打昏,結果事情弄得不能收拾,男友砍了女孩母親三十刀,女兒沒教好,昏了頭,但是男孩的父母教育更是有問題,報紙的照片,滿頭染髮,真難說是個好東西,有時候真的很難說什麼,父母也難脫責任
今天聯合的家庭副刊有一篇單親爸爸的宿命,說到太太過逝後,沒有再娶,把女兒帶大,女兒長得秀氣,大學畢業後高考,在台北的公家機關做事,自己在南部任公職,誰知五年後,女兒帶了一個女孩子回來交待自己的父親是他的外孫女,要父親把她帶大,說是孩子的父親是有婦之夫,就這樣而已,能怨誰,自己的女兒沒有關心到正確的方向,大好前程卻未婚生女,而且理直氣壯的交給自己的父親養,我不認識那位讀者,不然我會建議他,把小孩子帶回台北交還給女兒,然後辦退休的遊山玩水的消失,
又發生逆子弑母事件,孩子養大了,就要趕出去讓他獨立,心軟再加上觀念錯誤,害己也害人,自己被殺不說,也害了孩子要被關一輩子,誰造成的,始作俑者就是做父母的自己
這兩天報紙報的沸沸揚揚的孫子弑阿嬤事件,姑姑希望法院判兇手死刑,但是仔細的看一下,做兒子的去坐牢,丟下兩個堂兄弟給阿嬤帶,說是阿嬤照顧孫子,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孫子也在照顧阿嬤啊,久了,兩方都累也都煩,奇怪的是,阿嬤的其他子女在幹嘛,平常都不思考一下,如此的三人組合,合理嗎,出了事才跳出來說別人不孝,平常自己孝不孝?未來,老天自有公平審判的
看似有情却無情:有位朋友單親帶大二個小孩,因為也是由自己母親帶大的,觀念就比較叛逆,在孩子成年後,廿五歲吧,把唯一的房子賣了,分給了小孩子去創業,代表自己的無私與親情,自己去住公家宿舍,結果小孩子還弄了卡債百萬,朋友不忍心,幫孩子還了,說好每月付一萬元的,最後落跑去美國,朋友也只得每月從薪水去扣,債還完了,小孩也從美國回來了,却無臉見自己的母親,而朋友也累了,朋友說,她告訴了小孩,你們別想動我的老本,唉,年輕人的想法,到時又怎能保証不捅出簍子呢,只有狠下心的切斷關係,才是自救救人之道了,再反過來說:看似無情却有情
今日報載,義大利要立法,規定十八歲以上的成年人必需離開父母的家,不只是規定,而且是強迫的,真的,如果每個人都能夠獨立,對個性的養成來說,都是正面的意義
陳凱倫獨子染黑幫被收押,在父子有親來說,結論則是無親,其實在一開始就會有跡象可循的,但是今天却把一切都歸咎於交到壞朋友的原因上,說什麼太單純不知道社會的黑暗,唉,是做父母的不知道如何告訴子女,如何正確的處理人際關吧,該用情感的時候,却用了感情,該用感情的時候,却用了情感,弄錯了,才會有今天這種結果,獨子!每月包計程車上學,看不出來嗎,根本是放縱嘛,這個社會上,有人一個月還賺不到一萬五吔,一個高中生那來的錢,做父母的也真是個混蛋,今天開記者會道歉,只是因為他是公眾人物,但問題的本質沒解決
您說的好,理性又合乎邏輯的分析,棒!
離了婚的媳婦帶孩子出門,送回去晚了,是因為母子親情嘛,做婆婆的竟然咆哮,唉,有這種母親教出的孩子,會是好先生,不離婚也難,結了婚的人,做父母的不要再管再介入孩子的家庭,愛之適足以害之
*****
看了聯合報頭版的母親帶女兒自殺的新聞,心好痛,那麼懂事的孩子,母親何其殘忍,何其殘忍,孩子何辜.....孩子何辜
聯合報那三張孩子畫的畫中的那張跪地的,一直忘不掉,讓我想到做母親的,應該是年輕不懂事,被騙,而生下孩子,很辛苦養大,却沒有人支持她,所以選擇絶路,相較於猪哥亮女兒謝金燕,應是身邊人支持,才能走過來的,這些和那些不負責任的男女的行為,是不一樣的,唉,好痛!
孩子的生命權在於家長的監護權 孩子的生命權大於家長的監護權 內政部啟動了兒少保法的機制,真好,曹小妹的犠牲有了代價,不過似乎太大了些,如果不是曹小妹的優秀,可能還不會引起那麼大的震撼
孩子長大到高中以上,他們需要父親比需要母親來得多,曾經我有一位部屬,年輕喪夫,她母親告訴她:孩子小,死父親,孩子大,死母親,確實,等她到了六十歲了,竟然還在小至七個人的團体裡搞鬥爭那一套,而她一雙四十歲的兒女也支持母親的做法:力爭到底,不想想,一個六十歲的老太婆能做什麼啊,還自以為能力多強,其實我看透了,公門之中,沒有逼她退休,就是慈悲了,唉...... 社會上對待男性,就是多那麼一分殘酷,對待女性,就有一分包容,不過在惡劣環境中磨練出來的人,視界就是不同,所以孩子大了以後,做父親的角色勝過母親,看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表現,就能推算出她父母親的角色功能,不是嗎!
約莫一年前吧,一位音樂教授九十五歲過逝,他的子女都定居國外,他自己一人獨自在台,平常都由學生照顧,他的遺言是將他一生的作品無條件的留給社會,而不是由子女繼承著作權, 昨天有兩位在台獨居的老夫婦,兩個兒子都定居美國,夫婦兩都八十以上了,太太患有帕金森氏症,老先生昨天親手把螺絲起子釘入了太太的腦門裡,殺了自己的太太 以上兩個案例子的兒女都是所謂的:很有成就的人,但是當有了成就以後的兒女,有沒有想到如何的反哺?而不是放任不管,也真的連養條狗都不如,狗還會去照顧牠三餐,但是却餓死了自己的父母,唉,要怎麼說呢?所以我說,父母八十歲時,做子女的要回到父母身邊,
又見兒子弑親,六十二歲的父親被兒子殺死,死者四十歲得子,對兒子是有求必應,結果是連高中都沒畢業,廿多歲都沒工作,做父親的就會唸,悲劇就造成了,而做母親的就抱怨,別人的孩子都不會,為何自己却生出這樣的兒子,唉!養不教,父之過啊,做父親的觀念不正確,怎麼能正確的教導自己的孩子呢,悲劇的發生,是必然的,那是因果
今天新聞,一個做兒子的三十八歲在家做了十一年宅男,做父親的勸他去做事,十一年來都是用寫信給他,要他加油,但他却說再有人勸他,他就殺誰,然後去自殺,逼得他父親申請家暴,平常房間還要準備鉄鎚和木棍防身,現在他父親說,他要學老鷹教幼鷹學飛,要狠心的把幼鷹推下懸崖,矣,再看新聞,從他兒子本來當識業軍人的,嫌軍人不自由,就申請退伍在家,做父母的却不去注意他的思想行為有了偏差,而不努力的修正,那時候就應把他推到懸崖去要他自立更生的,太晚了,結果呢,做母親的還每月給他一萬元零用,今天終於嚐到了苦果,能怨誰呢
天下會有不是的父母,但却不會有不愛孩子的父母,關中的女兒跳樓自殺,關中的太太呼籲:請天下做兒女的,不要傷害父母.....好痛.....我為關中夫婦而哭了,因為我也曾為人子,今為人父,為過去父母的包容而懺悔與感恩,也學會在當下的包容
蔣勳說:人在最痛苦的時候,其實是一種修行,而人生就如同梅花一般:不經一番寒澈骨,那得梅花撲鼻香?一棵綻放的花朵,因為自殺而毁了,所有的努力都白費了,不要說遇到了挫折要怎樣做才好,就換一個角度來看:試煉 看關中焯女兒的文,真的是父女情深啊,心都揪在一起了,全天下為人子女的,當要自省啊,但又何以致之?是不是成長的路上,少了一份的關心, 最近看洪蘭寫的理直氣平,內函都在呼籲:教育的改革,如果我們都一直在教導下一代:標準答案,悲劇不會停止的,道德是用來約束自己,不是箝制別人,當別人不想被自己箝制時,就要調整自己的腳步.......但是......難啊!,能夠這樣子体會出的,人生不知經歷了多少的痛以後,還能存活下來的,如果還能正向的看世界,也只能用:碩果僅存,來形容,靜靜的看我文章,內化為自己的一部份,人生會很坦然的
關中喪女的慟,做為一個父親的至情至性的表露,那是一種:真情,但是我不想看到那個場景,因為白髪送黑髪,而且是意外死亡,如果是一般的老百姓,媒体會報導嗎,因為關中為五院院長,所以隠私都被挖了出來,馬英九的父親過逝時,謝絶媒体採訪,也一併謝絶外人的 致祭,但是關中女兒的喪禮,如果摒除媒体採訪,也就不會惹出以後李敖的:不成体統的論調,....台灣的媒体真的是一個亂象,
今天水果日報登:三十八歲的兒子,平日遊手好閒,好賭,父母曾為了還他賭債,還賣了透天厝,現在為了要不到一二千元的錢,竟然弑父,其實有今天的結果,做父母的也要負絶大的責任,沒有教導孩子:責任感,怪誰呢?
藝人婷婷和紹昕離婚,打親子監護權官司,最後婷婷放棄,希望和前夫共監護孩子,她的理由:孩子大了,需要爸爸 藝人朱慧珍廿六年前未婚生女,和邢峰斷絶一切連絡,也拒絶女兒認祖歸宗,孩子身份証上還是註明:父不詳,朱慧珍無法体會孩子的壓力,孩子出社會了,承受到壓力,母親是無法給予幫助,但是做父親的則可以,但是斷絶他們父子親情,最後則是選擇在母親節跳樓,..想要完全的佔有,結果是一無所有
最近于美人的家庭風暴上了新聞版面,起因為她的公公說她是没有父親的孩子 這就傷了于美人了,其實只要做父母的道個歉就好了嘛,畢竟自己說錯了話,做先生的也要承認自己的父親說錯話了,而向太太和岳母道歉,奇怪的是,大家都放不下身段,到底是家庭重要,還是家族重要,做父母的不要過於干涉子女的家庭,強把自己的思想加諸於子女身上,何謂家教,不是只有父母教育孩子,做父母也要向子女學習啊!首先要學的就是包容和尊重
于美人的家務事越爆越多,有一件他先生說她的事業是睡來的,唉這種男人不要也罷,其實,即是是睡來旳,又怎樣呢?不是我支持一個人的行為可以這樣子,而是,結婚前,可以這樣子,但結婚後不可以這麼做,如果無法接受這個想法,就不要和對結方結婚啊,廣告教父一句話很有道理:道德是用來約束自己,不是用來拑制別人的 李煥四個子女不合,死後的今天爆出爭產事情,李煥的一生白活了,也可悲,他長子也七十多了,拿了那麼多錢,帶進棺材裡,就是一個貪字, 每一個民族的文都有它的優缺點,好的加以保留,壞的加以改進,西方人生前立遺囑的的想法就不錯,至於儒家的五倫定義,就要加以修正........但是難喔
剛剛看了奇摩新聞,報導關中懷念他的女兒,心好痛好痛,或許這就是身為父親的對孩子的親情表露,讓我久久不能自已,找個時間,要去買本來讀一讀,
事情真相終於出來了,為的只是大嫂吃醋,公婆較疼新出生的姪女,故而在奶粉中加了鹽,以整整做母親的,做大嫂的分不清楚,兄弟各成家了,就要有所分別,不要老想著霸佔了某一個人的關心,那叫不成熟,...另外,可能也是初為人母的關係吧,餵奶時,做母親的沒有把奶瓶裡的奶倒一些到手背上,以試它的温度,習慣上,會再用嘴把它吃掉,如此一來,一定會發覺牛奶太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