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到夫婦關係的時候,多數人會脫口而出:夫婦有別。但是也讓我們仔細的想一想,別又是什麼呢?是分別還是區別的不同?是男女個体的有別,還是說其他的有別。很多人更是不知道。有人說是男主外、女主內的有別,可是筆者高中老師所說的「別」則是:夫婦在臥室能做的事,不可以拿到客廳來做。當然了,這時候有人會說,不要死腦筋、鑽牛角尖了,教本不同,老師不同,解釋也就不同了嘛!不過問題是,夫婦間的關係究竟要如何的來定義呢?而他的真諦到底是什麼呢?總得要有一個正確的詮釋後,這樣子,夫子們的傳道、授業、解惑才不會荒腔走板的誤人子弟,讓自己下到十九層地獄吧。可嘆的是,在否定了夫婦有別這一老古板的定義後,每一個對談的人,還真的是一臉茫然而且回答的莫衷一是,那到底應該是什麼呢?唯「愛」而已,不過有人把它說成是愛情,這也是不對的,因為愛情只是男女交往時戀情的代名詞,兩人結了婚,去掉情字就只剩愛,愛的意義,是代表著包容。夫婦有愛,「愛」是夫妻間專屬的名詞;至於一些特定人士在某些特定場合所說的什麼同袍之愛、同胞之愛...等等的,都是錯愛與亂愛(政治人物最愛)。只不過,不是所有的錯愛與亂愛都是不好與不對的,只要是不踰矩,也都是不錯的,像剛剛所說的同袍之愛、同胞之愛的,以及大家常說的:神愛世人、世人愛神、長官愛部屬、部屬愛長官、父母愛孩子、孩子愛父母...之類的,都很好啊,不過真的要牢記住,千萬不要迷失在「錯與亂」的熱情、激情中,否則會焚身的喔。對於(錯與亂的愛),就試著把它轉化成(欣賞)吧
夫婦有愛,愛是一個很空泛的名詞,而恒久不變的愛的基礎,是在讓雙方各自保留有一定的獨立自主空間,所謂的獨立自主空間,最簡單的說,就是彼此有經濟獨立的自主空間,但這也不是說,每一個人一定要出外做事賺錢,或者各人每月有五千元的零用錢就算是經濟獨立的自主空間,因為五千元如果只是基本開銷:如抽煙、外食等的,就要適度的另加一些額度供個人運用(視經濟許可度而定),一方面藉以養成獨立的個性,另一方面建立彼此能夠相互尊重的關係,這和誰掌管家中的經濟以及絶對的信任、絶對的放任,是不一樣的,如此,家庭才能夠穏固。唉!何止夫婦間的關係要如此,在家庭時期的父子、兄弟之間的關係,似乎也是應該如此吧!
以上談的是夫婦之間關係的定義以及相互間地位處理的對等觀念,以下則是談兩人共組家庭後,夫妻對自己所組成的家庭,逐漸在家族中定位上實質的改變,本身應有的正確認知,(98.10.10補充)
一個家庭的組合是來自於二個不同家庭的份子(姑且稱之為第二代),這代表的意義是,夫婦兩個人,從兩個家庭的成員脫離,而裂解成家族成員,當初是因為感情與愛情而結合,往後則需以情感去處理家族的事;不過因為儒家講求:性本善,却避而不談性惡現實的一面,使人的感情與情感,在是是而非中被其誤導了幾千年,問題就從此週而復始的不斷上演著;剛開始成為家族成員時,一般人會因為處在歡樂的氣氛中而失去警覺心,五年內,也會因為家庭與家族新成員的誕生而忙碌,但是往後陸續的在所有第二代成員都各自另組家庭後,家族中以家庭為中心的現實,勢必與家族的情感產生衝突;我們不要用:父母與配偶落水後,我們要先救誰,的這個假設性問題來考驗人性,因為這畢竟太過於嚴峻了,但是我們也不能掩耳盜鈴的予以鄉愿不理,用簡單的一句話轉換成另一種說法:當家庭利益和家族利益有相衝突的時候,我們要站在那一邊,其實,感情用事的會站在家族一方,而情感用事的會站在家庭這一方,最後,感情用事的,大多數會失去自己的家庭,更遑論家族的崩解,我們要認清一個現實:家族中的其他的家庭是不會為你的家庭而犠牲自己的家庭,簡單的說,這就是人性,因為它會而且也違背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這一聖律,更現實一點則是:人(若)不為己,天誅地(也)滅;事實上,也必須要先保有自己家庭的根,才能有後來家族的枝繁葉荗,不先去努力保有自己的家庭,却妄想家族的榮景,就有如:海市蜃樓般的不切實際;同樣的,任何高舉家族利益的大枭來冀望家族的團結,却忽略自己或其他家庭利益的需求時,則無異於緣木求魚,套用儒家的一句話: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在我們週遭有兩個鮮明對比的例子可供大家思考與玩味的:明華園歌仔戲團的繁盛和黃俊雄布偶戲團的分團之間的利益傾軋;或許有人又要對我的論點加以批判,但是看一看台塑集團這樣的企業巨人都逃避不了人性的宿命時,又何況是我們一般的尋常百姓了
未結婚的人,面對未來:要謹慎;結了婚的人,活在當下:更要謹慎。
(99.02.21補記)
時代進步,同性也能結成連理,雖然已為世人所接受,但是近親繁殖,子孫不藩,古人所說的也是有它的道理的,企業不也在倡行異類結合,婚姻也是一樣的道理。
知識就是財富,(99.12.05知識不等於力量,智識要經過思考.創新.變化與運用才能成為力量),就業靠的就是知識能力,就業才能獲得財富,現代人出外工作,已是獲取知識與財富的管道之一,不論男女都一樣,是以未婚男女在職場上彼此認識的機會與成就姻緣機會大增,只是在同性質的職場裡所成就的姻緣,就像本段補記一開始開宗明義所說的:近親繁殖,子孫不藩。個人不是不贊成這種結合,只是要提醒這種結合的雙方要特別的留意,因為性質太過相近,彼此共同成長的機會與速度就會相對的減緩,甚至會出現干擾的現象,這時候就不是一個「愛」字可以解決得了問題了,在同一職場中,還有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是:門當戶對。記得在discovery有一集報導,美國的一位空軍士官長和他的士官長太太的生活報導,家庭非常的美滿,帶著他的孩子玩哈雷機車,這就是個人所謂的同職場中的門當戶對的範例;而有次新聞也報導,國內一位飛官在一次聯誼後,娶了一位志願役的女兵,個人則對這種飛官與女兵的結合,只能給以最大的祝福,如果日後發生了問題,個人認為,只有等該女兵再走軍官的路,變成門當戶對,或者等役期屆滿後退伍,形成異類結合,方是解決問題之道。當然,這也許是個人的推理,或許個人的最大的祝福會發生效果;依此類推,醫界聯姻是同性結合,但是醫生與醫生或醫生與護理長的結合,才屬門當戶對的性質;醫生與小護士的婚姻,以個人的觀點而言,則屬:門當,戶不對,的一類。同樣的,公務員裡,職員與臨時人員或工友的結合也屬:門當戶不對的一類,為什麼?職員有如軍隊的軍官,臨時人員則是軍隊中的士兵,而工友則是士官,職員會不斷的升遷,當到主管,有如軍中的指揮官,職員承受的壓力與學習成長的機會和臨時人員與工友相較就完全的不一樣,差距會越來越大,臨時人員與工友的狀況,也就是所謂:學習型停滯,人怕的就是這種情況,最後終將導致離婚收場
(100/03/09補記)
婚姻失敗的原因很多,在這裡我想談其中一點的是:學習與成長,有一對夫妻,從年輕時一起打拚,做小吃生意,還買了二間房子,但是等到孩子大了,却離婚了,為什麼,因為做先生的非常木訥,也不喜歡在外與人交際,但是做太太的却很喜歡唱歌,用唱歌來紓緩生活的壓力,最後太太選擇放棄一切的和別人走了,不過在相處了十年以後,却也發生了問題,她用她自己既有的思考邏輯去要求另一半,希望能完全的佔有另一半,意思是,另一半要以她為中心,親朋好友放兩旁,十年後,男方也想離開了
另外一對夫妻,年輕時候,也是一起打拚,但是最後也是勞燕紛飛,為什麼?做先生的在打拚的時期,不斷的承受到壓力,也不斷解決問題,結果是培養出面對挑戰的樂趣,而做妻子的却只想墨守成規的生活,最後的結果則是:想當然耳
大家都說:活到老,學到老,但是說者容易,做則難,看一看許多離異的夫妻,不多是因為學習的停滯所造成的嗎!當然,夫妻若真的相處不來,分手也會是一種很好的選擇,不過有一點要提醒的是,時代進步了,離婚已不算什麼了,但是個人以為,離一次婚的人若再婚,就要珍惜了,若再相處不好而要再次的面臨離婚的時候,是不是要想一下:自己到底有什麼問題,為什麼另一半都想要離自己而去呢?(個人堅信離兩次婚的男或女,是自己有問題)在此用已故廣告教父孫大偉的一句話來提醒有困擾的人:道德是用來約束自己,而不是用來箝制別人的